法国省议会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3:18:57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509页(315字)

各省的权力机关。

议员人数在13至70名之间,由每县按单记名多数两轮投票制各选1人组成。任期6年,每3年改选二分之一。常设机构为省委员会,下设国民教育和总务委员会,社会救济和公共卫生委员会,财政委员会、公共工程和运输委员会等工作机构。省委员会负责对省议会讨论决定的问题做准备工作。

每月召开一次例会。省议会对本省社会经济的发展、公共设施的建设及税收、预算等问题有决定权。

例会每年召开两次,一次在4月,会期15天;一次在9月1日至1月30日期间,会期1个月。法国省议会创设于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其政治、法律地位几经变迁。

自1981年秋之后,其职权扩大,省议会议长行使各省的行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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