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条例(试行)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3:23:19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524页(196字)

1983年5月7日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国家标准局颁布施行,共四章十六条。

制定该条例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促进建筑企事业单位加强管理,提高建筑质量,发挥经济效益,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该条例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各级主管部门及其任务、权限,质量监督站的任务、权限以及对忽视质量的建筑单位的处罚等作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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