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威议会下院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3:33:34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561页(301字)

议会两院之一。

在每届议会选出1/4议员组成上院后,由其余的四分之三议员组成。日常工作由正副院长主持。

正副院长各1名,在每年议会常会开始时,由本院议员以秘密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

正副院长均为议会主席团成员。在立法程序中,下院议员拥有立法创制权。任何法律草案必须由下议员或内阁成员向下议院提出。经下院审议后送上院,对上院否决退回下院的法律草案,下院可不加修改再送上院。若上院再否决,则由两院联席会议表决。国王否决的法律草案,须退回下院并注明理由。对在执行职务中有违法行为的内阁成员进行弹劾,由下议院提出。

上、下院议员混合组成议会党团、常设委员会或调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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