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政府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3:35:42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568页(200字)

亦称“看守内阁”、“过渡政府”或“过渡内阁”。

在议会制的资本主义国家里,如果议会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或否决政府提出的重大政策,政府必须总辞职,或者提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由重新选举的新议会决定政府的去留。当原政府去留未定或新政府尚未组成时,由原内阁成员或其他人员组成的负责处理日常政务或筹备下届议会大选的政府就称看守政府。新政府组成后看守政府即告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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