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会参议院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3:43:13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591页(410字)

亦称上议院。

国会两院之一。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每州选出2人,任期6年,每两年改选三分之一。任何一州在参议院的代表出现缺额时,该州行政当局得颁布选举令以补充该项缺额。

参议员的当选资格由宪法规定。

参议员必须年满30岁,当选时是选举他的州的居民,成为美国公民已满9年。合众国副总统为参议院议长,但只有在赞成与反对票数相等时才有表决权。

议长缺席时,由临时议长代行其职。临时议长大多由多数党领袖担任。

参议院一般公开处理事务,亦可特别决定保密。

如决定保密,只要有多数人赞成,则应将内部会议讨论的事项予以公开。而且参议员都可以公开声明他在秘密内部会议上的投票情况,但除非参议院以特别决议允许外,参议员不得公开其作出决定的理由。参议院除与众议院共同行使法律规定的职权外,其特权为:批准总统与外国缔结的国际条约与协定;批准总统所任命的高级人员;审判弹劾案件;在法定情况下,选举副总统。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