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分类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3:47:51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602页(461字)

根据不同的标准,对宪法所作的划分。

当今世界,宪法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对不同形式的宪法如何进行分类,一直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态度和方法。克思主义者认为,宪法是被奉为根本法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而这种意志的内容,是由制定宪法这个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因此,宪法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和政权的阶级本质,是进行宪法分类的基础。

从宪法的本质来看,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资本主义类型的宪法,一类是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资产阶级学者主张,宪法的表现形式和制定程序是进行宪法分类的基础。

资产阶级学者对宪法的法律形式上的传统分类有如下几种:(1)从宪法的表现形式的角度划分为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2)从宪法的修改程序的角度划分为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

(3)从制定宪法的机关和方法的角度划分为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

近年来,一些资产阶级学者又对宪法进行了一些新的分类。如,有的把宪法分为:联邦宪法(或叫二重宪法)和单一宪法;分权宪法和集权宪法;原始宪法和派生宪法(或称传来宪法),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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