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法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3:52:45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617页(354字)

亦称宪法或宪法性法律。

指规定国家的政治、经济制度,国家机构的组织、权限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根本性问题的,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根本法是普通法律的立法基础,相对于作为子法的普通法律,根本法又可称为母法。

任何法律都不得与根本法相抵触。

根本法由制宪会议或一般立法机关依特定程序或一般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根本法关系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效力,因此,它制定、颁布、修改的程序较普通法律更加严格。例如,许多国家对宪法修正案的表决须经立法机关三分之二以上多数赞成通过,由国家元首签署方发生效力。我国的根本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于1954年、1975年、1978年和1982年颁布过四部宪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