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兰参议院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0 00:00:12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643页(325字)

国民议会两院之一。

由11名指定议员和49名选举议员组成。每届任期与众议院相同,不得解散,但众议院被解散后,参议院将重新选举。由议员互选产生的议长、副议长,负责主持工作。参议院每年至少开会一次,会期一般为30天,主要是审议政府提交议会的议案。参议院的权限小于众议院。财政法案应首先提交众议院,参议院不得加以修正。参议院创制的法案,若经众议院修正,即被视为众议院的法案。业经众议院通过、移交参议院的法案,参议院必须按法定期限退回众议院,逾期不退即被视为通过,并且众议院可自主地作出决定。而业经参议院通过的议案,众议院有权修正或否决,并无时间限制。

参议员可以入阁,但不得超过2人。参议院亦可行使弹劾总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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