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委员会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0 00:15:46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693页(255字)

是我国各级人民检察院设置的实行集体领导的一种组织形式。

是人民检察院内的最高权力机关。其成员由检察长、副检察长和若干检察员组成。我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设立检察委员会。检察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在检察长主持下,讨论决定重大案件和其他重大问题,如果检察长在重大问题上不同意多数人的决定,可以报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根据该法第二十一至二十四条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的委员由检察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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