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0 00:24:35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733页(322字)

指法院在案件审理或判决执行过程中,就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决定。

裁定一般主要解决诉讼进行中的程序问题,不是对案件的终结性决定。例如关于延期执行的裁定。在某些情况下,对案件的终结性决定,也可以用裁定形式,如自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法院可以裁定驳回;二审法院认为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无错误,裁定驳回上诉或抗诉。裁定除一般就程序问题作出决定外,还可依照法律规定,就实体问题作出决定。

例如罪犯在服刑期间有悔过或立功表现,应当依法予以减刑、假释,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法院审核裁定。裁定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记入笔录)。在司法实践中,依法允许当事人上诉的裁定,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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