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法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0 00:36:50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800页(213字)

指为了保障国家的政治、经济或社会组织,一切公民必须遵守的法律,而不是规定警察制度或只有警察才须遵守的法律。

它起源于现代国家的活动侵入了传统上属于民法范围的事项,其特征在于它必须由国家机关或公共服务机构实施。警察法一词始创于法国国际私法学者弗朗塞斯卡基斯。在不同的国家对它有不同的解释。法国文献称之为“直接适用的法律”,意大利文献则称之为“必须适用的法律”或“公共秩序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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