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计划生育词典》第105页(195字)
是我国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主要内容之一。
它指妇女结婚后,推迟若干年生育第一个孩子。我国各地对晚育年龄规定得不完全一致。一般规定依法结婚的妇女24周岁后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按简单的计算方法得到的结果是,妇女25周岁生育第一胎与20岁生育第一胎相比,100年中可以少生一代人,再加上妇女年龄别生育率的差别,晚育对控制人口数量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