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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分之一人口生育率抽样调查

书籍:计划生育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10 00:55:14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计划生育词典》第144页(1000字)

1982年由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进行。

标准时点是1982年7月1日零时。抽样调查的目的是为了分析我国妇女婚姻、生育的历史与现状,考察计划生育工作的成果,为今后搞好人口预测,制订人口规划,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科学管理提供可靠依据。这次调查,借助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的地址编码,按照分层、系统、整群的抽样方法,等概率随机抽取了815个生产大队或居民委员会为样本单位。调查样本总人口为1017574人,约占全国人口总数的1‰,故称千分之一人口生育率抽样调查。

调查对象为被抽中样本单位的全部人口,重点调查对象是15~67岁的妇女。调查表有两张,即常住人口调查表、妇女情况调查表。调查项目共19项:按常住人口填报的5项(与户主关系、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按15~67岁妇女填报的增加14项(文化程度、职业、婚姻状况、初婚时间、避孕措施、未避孕原因、1979年以来人流年月、原因、胎儿月份、活产年月日、性别、存活情况、其中1980~1981年死亡婴儿的死亡年月日、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年月)。这次调查的实际调查时间从1982年9月1日开始,直接参加调查工作的调查员有3676人。

调查结果由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于1983年4月8日公布。

主要结果有:15~49岁育龄妇女占样本总人口的24.77%,已婚育龄妇女占16.98%;15~19岁育龄妇女占育龄妇女总数的24.76%;育龄妇女中未婚者占31.46%,离婚者占0.19%;我国妇女平均初婚年龄20世纪40年代为18.4岁,50年代为19岁,60年代为19.8岁,70年代为21.6岁,70年代末期已经上升到23岁,1981年为22.8岁;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40年代为5.44,50年代为5.87,60年代为5.68,70年代为4.01,1980年为2.24,1981年为2.63;妇女终身生育率,50岁为5.62个,55岁为5.65个,60岁为5.42个,67岁为5.15个。1981年育龄妇女一般生育率为85‰,其中汉族为81‰,少数民族为130‰;调查时点已婚育龄妇女的节育率为69.46%;避孕夫妇中,使用宫内节育器的占50.2%,输卵管结扎的25.4%,输精管结扎的占10.0%,口服避孕药占8.2%,使用避孕套占2.0%;推算全国领取独生子女证的有1400万,占已婚育龄妇女17000万的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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