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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知

书籍:红楼梦鉴赏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1 03:58:06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上海古籍出版社《红楼梦鉴赏辞典》第365页(355字)

【条目出处】:见第二回

【释文】:

官名,始设于宋,辽、金、元、明、清亦沿用,但各朝职掌不同,清代时为知府的副职,正五品。

按“同知”一官,是乾隆间可捐纳的最高文职官衔。《清史稿》卷一百十二《选举七》引雍正二年上谕称:“除道、府、同知不许捐纳,其通判、知州、知县及州同、县丞等,酌议准捐。”可见在雍正时同知尚不许捐纳。至乾隆七年则诏令“外官同知、通判以下,无碍正途,许开捐例”。

卖官的范围更扩大了。由此可见,贾琏捐的是当时可以捐的最高级官衔,设如朝廷允许可捐更高的官衔,家中“白玉为堂金作”的贾琏当亦可捐到。

《红楼梦》写像贾琏这样一个“不肯读书”的花花公子也能捐到“同知”这样高品级(相当于现在的地区专员)的官衔,亦可见出处于“末世”的封建制度的腐朽已达何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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