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红楼梦鉴赏辞典

紫薇舍人

书籍:红楼梦鉴赏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1 03:58:43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上海古籍出版社《红楼梦鉴赏辞典》第367页(418字)

【条目出处】:见第四回

【释文】:

即中书舍人。

唐“开元元年,改中书省曰紫薇省”(见《新唐书·百官志》中书省注),故曹雪芹据以取此雅称。按:“舍人”一官,先秦已设,首见《周礼·地官》,后历代因之,均为皇帝亲近的属官。中书舍人之名,则始于南朝梁代,其职责为撰拟诏令,并参与机密,权力甚重。

隋唐时以有文学资望者充任,仍掌制诰,但名称时有改变,如称内史舍人、内书舍人、凤阁舍人等。

宋初仍设此衔,但实不任职,至神宗时,复掌其事。明清两代在内阁的中书科中,也设有中书舍人一衔,但职权已大为下降,仅是缮写文书。

《红楼梦》中“紫薇舍人薛公”,既尊称为“薛公”,其所任“舍人”之职权,决非明清时如同后世抄写员之中书科中的舍人可比,而是相当于南朝、隋唐间的那种具有文学资望、亲近皇帝、起草诏令、参与朝廷机密的重臣的中书舍人,作者取此名,是用其古义。否则,薛家就不能进入“最有权有势、极富极贵的大乡绅”之列了。

上一篇:都太尉统制 下一篇:节度使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