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上海古籍出版社《红楼梦鉴赏辞典》第451页(186字)
【条目出处】:见第十四回
【释文】:
佛教寺院主管僧之职称,原为久住护持佛法的意思。
《圆觉经》卷上:“一切如来,光严住持。”用为僧职名,始于唐代。据《百丈清规·住持章》:“佛教入中国四百年而达磨至,又八传而至百丈。……百丈以禅宗寝盛,……非崇其位,则师法不严,始奉其师为住持,而尊之曰长老。
”后道教亦用此制,指道观中的主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