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髓灰质炎疫情快速报告规定

书籍:中国卫生管理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0 13:56:08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中国卫生管理辞典》第231页(245字)

全国《消灭脊髓灰质炎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①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应迅速报告疫情,农村应在24小时内,城市应在12小时内将疑似病例向发病地区所属卫生防疫站报出。

②县(区)级以上防疫站(含县、区级)在接到疫情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以电报或电话的形式将疑似病例直接报至省级卫生防疫站,同时报地区级防疫站。③当一个县(区)报告首例疑似病例或一个县(区)10天内报告5例以上疑似病例时,省级防疫站接到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将疫情报至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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