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薪留职

书籍:中国卫生管理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0 16:00:30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中国卫生管理辞典》第476页(401字)

是指在终止劳动法律关系的情况下,单位对于那些打算从事其他工作和劳务或自费出国学习或临时停产整顿,暂时离开现任工作岗位的在职职工,实行停发工资、保留工职的一种劳动人事管理政策。

根据劳动人事部国家经委规定:①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行政领导批准后签订“停薪留职”协议书,并报主管部门和劳动人事部门备案。对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的职工,按自动离职处理。②停薪留职期间不升级,不享受各种津贴、补贴和劳动福利待遇,但停薪留职期间仍计算工龄。③停薪留职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期满时,职工必须在期满前一个月提出回单位工作申请,如果不愿意回单位工作,经领导批准,可以辞职,在期满后一个月内,本人既未提出回单位工作,又没有办理辞职手续的,原单位可以按自动退职处理。④在从事其他有收入的劳动时,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其数额一般不低于本人原工资(标准工资)的20%作为劳动保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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