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费药品

书籍:中国卫生管理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0 17:35:13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中国卫生管理辞典》第676页(301字)

指享受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单位的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时,按规定完全由本人自理的那部分药品费用。

实行部分药费自理,在于杜绝浪费,切实把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工作做好。按现行法规规定,自费药品是指规定范围内的营养滋补药品,如各种人参、药用的动物脏器(内金除外)、药酒、补汁、肝油等。不论是单味或复方,均由本人自负。

下列范围的药品,如三七、何首乌、枸杞子等单味用时自费,因病情需要,在复方中使用时可在公费中报销。但上述规定自费药品,在危重病人抢救期内或治疗公伤人员,亦可在公费中报销。除此之外,非治疗必须的药品(包括新产品、进口药品),均应由患者本人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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