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理化方法
书籍:自然辩证法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17 04:13:05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天津人民出版社《自然辩证法辞典》第93页(675字)
整理和叙述知识的一种方法。
它从少数不加定义的原始概念和少数不证自明的公理出发,按照规定的逻辑推理规则证明出一系列定理,从而构成一个演绎系统——公理系统。
公理化方法开始是在数学和逻辑学的认识成果基础上产生的。古希腊时期,亚里士多德和欧几里得就曾用公理化方法建立了三段论和几何学。但是,当时的公理化方法还没有摆脱直观性,还存在着不少缺陷,因此它只是朴素的公理方法。
到了19世纪,随着数学基础和数学逻辑问题研究的加强,提出了公理系统的无矛盾性和独立性以及完备性问题。围绕着这些问题展开了许多理论研究,其结果是产生了形式化的公理方法,把公理方法推进到一个新的水平。
以后,公理方法本身又成为科学研究的对象,特别是数理逻辑的一个重要研究内容。公理化方法发展到现代,其特点之一是它的严格性。
它要求推理所遵循的规则必须是已经给出并且是十分明确的。而且,在证明过程中,除了已经给定的公理和已经证明的定理外,不能有隐含的前提。
它的另一个特点是选定公理时所依据的标准。古典公理化方法中的公理,其真实性是极为明显和直接的。
而在现代公理化方法中,作为公理的命题必须能够充分地确定所处理的事物的特征,它们也必须满足一些条件,公理可以是由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而被选择作为出发点的,它们的真实性并不比由之导出的定理更加明显、更为直接。公理化方法是现代科学研究中的一个基本方法。
它不但在建立科学理论体系、训练人的逻辑推理能力等方面起着有益的作用,而且对于进一步发展科学理论也有独特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