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补偿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天津人民出版社《自然辩证法辞典》第594页(702字)
指恩格斯提出的关于自然科学和哲学相互关系的一种性质。
恩格斯指出:“正如今天的自然科学家,不论自己愿意与否,都不可抗拒地被迫考察理论的一般结论一样,每个研究理论问题的人,也同样不可抗拒地被迫研究近代自然科学的成果。在这里发生一定的相互补偿。
”(《自然辩证法》第27页)从而阐明自然科学和哲学的相互关系。
哲学是关于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科学,它研究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的最一般规律,而各门自然科学是研究自然界某一领域、某一个方面的特殊规律,这就决定了哲学研究要以自然科学为基础,只有通过对自然科学的深入研究,才能概括出正确的哲学结论,从而反过来指导自然科学。
自然科学家为了正确地反映事物的本质,揭示事物内部的规律性,必须依靠理论思维,接受一定的哲学思想的指导,二者相互补偿。
在当代,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统一的趋势是科学发展的一大特征,两种科学互相影响、互相渗透十分明显。
例如,微观粒子的活动过程,很大程度上要靠理论思维的抽象能力来把握。而综合性的学科,如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从一般的高度揭示了系统总体性质,反馈机制等,这不仅对自然系统,而且对社会系统都具有方法论意义。
有的自然科学学科的专门概念已直接进入哲学的范畴,如结构、系统等。同时,无论自然系统,还是社会系统都可以看成非平衡态系统,都是按照“自组织”原则,遵循从无序到有序转化的一般规律。社会领域也可以采用建立定量模型、小范围典型试验的方法,抽样调查以及电子计算机模拟的方法进行对比,以得出相对精确的结论,这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在方法上的相互沟通,相互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