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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县建置沿革

书籍:中国黎族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0 21:34:41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山大学出版社《中国黎族大辞典》第93页(589字)

白沙黎族自治县,在西汉时属儋耳郡至来县。

东汉属合浦郡珠崖县。晋太康元年(280年),省珠崖郡入合浦郡,白沙属合浦郡。南朝梁武帝大同时期(535-545年),白沙属崖州统辖。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年),改崖州为珠崖郡,领义伦、感恩、颜卢、毗善、吉安5县,吉安在今白沙县境。

唐高祖武德五年(662年),“省吉安入昌化”,故白沙境地属儋州的昌化县;贞观元年(627年)改昌化县为吉安县;肃宗乾元元年(758年),废吉安置洛场县,属儋州。宋太祖开宝五年(972年),省洛场入昌化,属儋州;神宗熙宁六年(1073年),废州为军,降儋州为昌化军。

高宗绍兴六年(1136年),废军为县,昌化军改为宜伦县;高宗绍兴十四年(1144年),复置昌化军,县仍设。宋朝白沙境地属南宁军的宜伦县。

元朝到民国,白沙境地先后属琼山、定安、儋县、临高、昌感等县。

1935年国民党广东省政府在五指山区设立白沙、保亭、乐东3县,白沙始建县治。

根据《清史稿·地理志》记载:“儋州有薄沙巡司”其县名由“薄沙”演变而来。1945年8月根据革命斗争的需要,成立县人民政府,1947年9月全县获得解放。

1958年11月曾与东方、昌感合并为东方县,成立白沙县办事处。1961年6月又从东方县分出来,恢复白沙县,县名一直沿用至今。

1987年,撤销自治州,同年成立白沙黎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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