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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县建置沿革

书籍:中国黎族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0 22:00:28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山大学出版社《中国黎族大辞典》第271页(413字)

陵水于唐武德五年(622年)建县,当时属振州,朔二年属万安州。

宋熙宁七年降为镇,元丰三年复县,绍兴六年军废属琼州。置县设在卜吉村,经过几次迁移,于明正统元年(1436年)才移至现在的陵城镇(当时称南山所)。

这个县曾于1927年成立苏维埃政权,为海南岛第一个由共产党领导下的县级人民政府。

1950年4月28日陵水解放。1951年8月14日成立陵水县人民政府,属海南区公署。1958年11月,与保亭、崖县合并为崖县(大县),1961年6月三县重新分出,恢复陵水县建置,属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1968年6月1日成立陵水县革命委员会,1980年12月3日重新建立陵水县人民政府,属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政府,1987年撤消自治州,同年12月成立陵水黎族自治县。

陵水黎族自治县名称的由来,是因唐代县城驻地附近有一条楠水河(现港坡河)而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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