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哀耶斯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山大学出版社《法国大革命史词典》第91页(727字)
大革命时政治活动家。
生于法国南部弗雷儒斯教士家庭。早年曾进索尔非大学修神学。1784年出任夏尔特尔代理主教。
倾心启蒙思想,崇尚洛克和孔蒂亚克政治哲学。
曾出任奥尔良地方的议会议员,是一名博学多闻的政治家。1789年1月发表《何谓第三等级?》而一举成名。该小册子在短时间内一版再版,对大革命前夕的法国影响很大。主张三级会议按代表人头投票,而不是按等级投票。
入选三级会议代表,参加起草网球场宣誓誓词起草。
在6月17日和23日御前会议上起很大作用。
入选制宪议会,曾提出一份人权和公民权宣言草案,将自然和公民权与政治权分开,称前者为消极权利,后者为积极权利。该宣言草案部分被采纳。
不断提出新的改革措施,诸如分配税负、建立国民自卫军、将法国划分为郡、改革司法等等。既反对绝对否决权,又反对废除什一税,虽投票赞成教士法,但非出于心甘情愿。思想渐渐转向害怕革命。
1791年2月3日出任巴黎郡行政长官,10月辞职。
制宪议会分裂后告隐还乡。入选国民公会议员。
在国王出逃被截回后,反对共和派马斯校场请愿,但投票赞成处死国王。在恐怖时期,慎言谨行。
虽不受山岳派信任,但却幸存下来,并在热月事变后复出。
督政府时被选入五百人院,赞成果月政变。1798年5月被任命为驻柏林大使。一年后回国。
选入督政府,接替罗贝尔担任督政官。企图寻求军人支持发动政变,将其梦寐以求的一部宪法带给法国。在儒贝尔于诺维被杀之后,他选中波拿巴,支持波拿巴发动雾月政变。政变后被波拿巴挑选担任临时执政。
因其政见不遂波拿巴意而被撤换,改而担任元老院议长。帝国时于1808年封为伯爵。
1815年被作为弑君者而放逐,直至1830年7月革命后才得以返国,1836年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