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国际惯例词典

仲裁答辩和反诉

书籍:国际惯例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11 00:40:37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复旦大学出版社《国际惯例词典》第38页(934字)

仲裁案件中的被诉人为维护自己的权益,对申诉人在仲裁申请书中提出的要求及所依据的事实、法律和有关的证据所作的答复、否定和辩解。

被诉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将答辩的意旨写成答辩书,仲裁机构在收到被诉人的答辩书后应立即分送每一仲裁员和申诉人。答辩书要针对申诉人的仲裁请求一一答辩。被诉人可以整个地否定申诉人在申诉书中提出的救济要求,也可部分承认或部分反对其要求,以减轻裁决可能对自己产生的不利影响,减少损失。它可以通过否定仲裁申请书中所列的事实来达到这一目的,也可以通过否定仲裁申请书所提供的证据材料、法律推理过程或损失计算方法等来达到这一目的。

如果被诉人对仲裁协议的有效性和适用性有异议,或认为申诉人指定的仲裁员不具备充任仲裁员的资格,它应将异议及其根据一并列入答辩书中。在答辩书中应附入答辩所依据的文件或增列被申诉人愿意提供的证据清单。

被申诉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答辩的,可以申请延期,是否准予由仲裁机构决定。被申诉人有权力在仲裁进行中对答辩内容作出修正和补充。但不按期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不能阻止仲裁庭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被诉人对仲裁申请除了可以提出答辩外,还可以提出反诉。反诉是被诉人对申诉人所提出的反请求,以抵消、吞并或削弱申诉人的仲裁请求。如申诉人要求被诉人偿付拖欠的部分合同货款,被诉人则声称货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反诉要求赔偿由于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

被诉人在反诉书中应写明其反诉的要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并附具有关的证据。反诉一般应在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内提出,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延期,是否准予由仲裁机构决定。

被诉人提出反诉时,按规定应预交反诉费,否则仲裁机构可以不受理。反诉一般应满足下列条件:(1)反诉人是仲裁申请书中的被诉人,被反诉人是仲裁申请书中的申诉人;(2)反诉和原诉是基于同一事实和同一法律关系;(3)提出反诉的时间在仲裁规则许可的时间内。为节省人力、物力、财力和仲裁时间,仲裁庭往往将原诉和反诉合并审理,但反诉和原诉毕竟为两个独立的仲裁请求,裁决则往往是分别作出的。

上一篇:仲裁申诉 下一篇:国际惯例词典目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