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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债基金

书籍:国际惯例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11 00:42:45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复旦大学出版社《国际惯例词典》第55页(612字)

偿债基金是国家预算制度中的一个内容,它是由政府建立的一种专用基金,专门用于偿还政府债务。

18世纪初期,偿债基金的基本思想在英国出现,1716年英国首先开始在预算中设置偿债基金。当时的做法是:每年国家财政从国库中拨出一笔资金建立偿债基金(也称减债基金),用来收购市场上的政府债券。如未到期的债券被收回,仍继续计算利息,利息收入再并入偿债基金中,一直到把公债吸完为止。以后,普鲁士、日本也实行过类似的偿债基金制度。

建立偿债基金,有利于平衡政府各年度的债务负担,可以减轻还债额波动给政府预算安排带来的困难,使偿债具有一定的计划性。在现代国家,偿债基金形式仍然被一些国家保留和采用。

现代英国预算制度中,有一个国民公债基金,其收入来源有:政府常规的预算拨款、英格兰银行发行局的利润、对国营公司和地方政府贷款的利息及还款等,支出主要是偿还公债,其他还有弥补政府常规预算赤字等。日本预算制度中,也有一个国债整理基金,它是日本政府特别会计预算中的一个项目(日本政府预算由一般会计预算和特别会计预算组成),其做法是:每年编制预算时,根据年初累计国债总额,按一个固定比例从一般会计预算中拨出一笔资金转入国债整理基金。

此外,根据各年度政府实际偿债额的变化,一般会计预算还要对国债整理基金做相应拨款。

如果一般会计预算有盈余,还要再转入国债整理基金一部分。

国债整理基金的用途,就是对政府债务进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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