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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结算方式

书籍:国际惯例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11 00:47:02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复旦大学出版社《国际惯例词典》第88页(1045字)

国际结算方式是指在一定形式和条件下,用货币收付结清国际间进行贸易和非贸易往来而发生的债权债务的方式。

依据资金的流向和结算工具传送的方向来划分,国际结算方式可分成顺汇与逆汇两大类别。

顺汇是由债务人或付款人主动将款项交给银行,委托银行使用某种结算工具,支付一定金额给债权人或收款人的结算方法,又称汇付法,也即银行的汇款业务。汇款是付款方通过银行,使用各种结算工具,将款项交收款方的结算方式,包括:(1)电汇(T/T)。即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拍发加押电报或电传给在另一国家的分行或汇入行指示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

(2)信汇(M/T)。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将信汇委托书寄给汇入行,授权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

(3)票汇(D/D)。指汇出行应汇款人申请,代汇款人开立以其分行或汇入行为解付行的银行即期汇票,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

逆汇是由债权人以出具票据的方式,委托银行向国外债务人收取一定金额的结算方法,又称出票法,托收、信用证等结算方式均属此类:(1)托收。

是出口商为向进口商收取销售货款或劳务价款,开发汇票委托银行代收的结算方式。托收又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前者不附带货运单据或仅附非货运单据,后者则是汇票连同所附货运单据一起交银行托收。跟单托收可分为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其中付款交单又可划分为即期汇款交单和远期付款交单。

(2)信用证(L/C)。是银行根据进口商的请求,对出口商发出的、授权出口商签发以银行或进口商为付款人的汇票,保证交来符合条款规定的汇票和单据必定承兑和付款的保证文件。信用证结算方式是以银行信用为基础,保证进出口双方的货款和单据不致落空,使双方在资金融通上得到便利,故成为主要的国际结算方式。信用证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开证行负第一性付款责任;二是信用证是一项独立文件,不依附于贸易合同;三是业务处理不以货物而以单据为准。信用证的主要内容包括信用证本身的形式、开证日期和金额、汇票、货运单据、商品的货名、数量与价格、运输条件等。按性质及形式不同,信用证可分为许多种类,使用最广泛的是跟单信用证。

除上述几种主要方式外,国际结算方式还包括:旅行支票,信用卡;寄售;委托购买证;立即付款;通过支付协定清算账户;以及银行保函(L/G)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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