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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岸金融市场

书籍:国际惯例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11 00:47:15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复旦大学出版社《国际惯例词典》第92页(919字)

不受市场所在国金融当局国内银行法管制的资金融通,无论这些资金融通活动是发生在境内还是境外,即都属于离岸金融业务。

其发展开始于20世纪60年代的一些跨国银行在特定的金融中心经营除所在国货币以外的其他货币的存放款业务,70年代以美元计值的离岸存款急剧增长,到80年代随国际银行业设施和东京离岸金融市场的建立,离岸金融业务得到更为迅速的发展。其使用货币包括了所在国的货币。离岸金融业务迅速发展的主要因素有:(1)离岸银行不必持有准备金,其经营成本低于国内银行;(2)离岸银行不受利率上限的约束,其对存户支付的利率可高于在国内业务中支付的利率;(3)离岸金融业务可享受税收上的优惠。

目前,离岸金融市场也迅速发展,除欧洲地区外,还扩展到新加坡、巴拿、巴哈马、拿骚等地,可以说已遍布世界各地。

离岸金融市场按业务性质可分为以下类型:(1)内外一体型,又称“伦敦型”。境内外业务融为一体,居民和非居民可以从事各种货币的存款和贷款业务;既经营银行业务,也经营证券业务。

非居民除获准经营各项外汇、金融业务外,其吸收的存款也不须缴纳法定准备金。(2)内外分离型,又称“纽约型”。

是受政府诱导,鼓励专为非居民交易而人为创设的。市场所在地的金融当局将离岸金融业务与国内金融、在岸金融业务严格分离,即须有两套账户、账户之间不能混淆,这种离岸市场最主要的交易货币是欧洲美元,即以本国货币作为主要的交易货币。(3)避税港型:亦称“巴哈马型”。通常在小型岛国、且无金融市场实体,只是为使跨国银行能逃税而让其将外地的金融交易记入本地区的离岸银行账户上,实质上记账中心不具备资金集散和转口功能。

离岸金融业务的发展,离岸金融市场的迅速扩张促进了国际性银行的发展和国际融资、信贷的增加,然而,也可能产生不利影响:(1)因离岸业务成本较低而冲击国内利率水平;(2)因非居民国内和离岸账户相对分离发生的资金游移,而影响国内信用规模;(3)使国内货币供应量相对增长;(4)市场的不断扩大造成实施宏观货币政策和监督管理措施的困难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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