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1933年粮食政策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51页(178字)
美国1933年通过《农业调整法》。该法把小麦、棉花、玉米、猪、大米等规定为主要农产品。该法提出要使农产品的购买力恢复到对农场主比较有利的1909年-1914年的水平的目标及新的价格政策。该法奠定了近代美国粮农政策的基本格局。美国历届政府的粮食法令,都在这个基础上进行某些修改补充,而没有改变它的基本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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