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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抵押融资

书籍:国际惯例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11 00:49:51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复旦大学出版社《国际惯例词典》第114页(971字)

船舶抵押融资是向有自航能力的海洋运输船舶的船东提供固定利率的长期贷款。

这里所指的船舶,除一般意义上的船舶外,还包括泊靠岸边、半自沉无动力的水上旅馆和仓库等等。在分析船舶融资时,可以将船舶视为一种正在漂浮的、且有潜在的消失危险的项目,船舶融资则是以船舶及其收益为担保的项目融资。

因此船舶融资的运作程序,除了与普通的项目融资一致的方面以外,还有其自身的特点,船舶融资所需要的各种单证文件,要比普通的项目融资复杂,严格得多。船舶融资文件的形式过程是:首先,经纪人用电传为船舶的买方和卖方交换信息,进行协商,形成一个协议备忘录。

然后,买方(借款方)要确认他的融资要求,并向贷款人索取贷款说明书,此说明书须详细列出贷款的数量和条件,包括所要求的担保品的情况摘要。担保品主要有这样八类:(1)船舶抵押;(2)船舶保险的转让;(3)船舶所获收益的转让;(4)买方(借款方)拥有的公司股票;(5)受益人的人寿保险;(6)附属存款单;(7)产权收益权转让;(8)受益的船东或持股公司提供的担保。贷款人将以自己的观点来审查和评估这些担保品。在船舶抵押融资中,贷款人总是要求订立和收到各种确实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作为贷款的前提条件。

如无异议,借贷双方即可签订贷款协议。

文件的确立,对于贷款人决定是否贷款和保证贷款后资金的安全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贷款协议一般包括:(1)先决条件,主要含:①备忘录列出的、在船舶交割时应交出的文件;②贷款担保文件;③关于借款人的存在和权力的律师意见书及其他证据,有的还应提供担保人或抵押人的资格证明。(2)陈述和保证,除了对一般的有关借款人的法律地位、权利、股份份额、正在进行的诉讼案件、财务状况及其他借款等进行陈述和保证外,船舶贷款还要求增强一些具体条款:①政府的许可;②船舶的产权,要求结清所有留置权和对船舶设置的抵押权;③若涉及一个单船公司,就需要借款人作出具体陈述,说明他没有其他未到期借款,不从事与拥有经营和租用这艘船无关的业务。

(3)约定事项。主要是借款人承诺:①将船舶注册;②将船舶按抵押要求投保;③没有留置权;④找到信誉良好的承租人;⑤将特定的收益权转让给贷款人等。

借款人还须承诺不经贷款人同意,不得转让或抵押该船舶,也不变更船名和国旗。

(4)违约事件。

(5)准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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