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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壁垒

书籍:国际惯例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11 00:50:25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复旦大学出版社《国际惯例词典》第118页(991字)

关税壁垒是一国用征收高额进口关税限制别国商品进口的措施。

关税壁垒在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时期,主要是为了保护本国工商业的发展;到了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则成为维护垄断资本利益、争夺市场和相互对抗的手段。发达国家不仅以提高进口关税,限制外国商品进入本国市场,并在贸易谈判中,迫使对方在进口税和对外贸易的其他方面实行让步。

此外,还以补贴方式鼓励出口,使出口商品能以低价对付他国关税壁垒,争夺对方市场。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美国、西欧和日本等发达国家通过《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的多次减税谈判,相互减让关税,使主要发达国家的平均关税有所下降。

但对影响本国某些商品生产的进口商品,仍保持高额进口税;对有些已经商定下降的商品进口关税,一旦进口量大增,也可以重新提高进口关税。

关税壁垒一般指进口关税,是一项限制进口和鼓励出口的行之有效的贸易保护主义的措施。

一般来说,发达国家对工业制成品的进口税征收高关税,对半制成品的税率低些,对原材料的进口税率最低,甚至免征关税。这种税率结构充分反映了发达国家保护本国工业制成品在国内市场上的垄断地位和攫取原料的途径。

如美国在1983年突然将机车进口关税由原来的4.4%提高到49%,目的是阻止日本机车进口而挽救自己仅存的哈雷机车制造公司。多数发展中国家也凭借高进口关税作为保护民族经济和反对他国进行商品倾销,转嫁经济危机的重要手段。一般来说,多数发展中国家对那些自己不能生产或生产数量少且不能满足人民生活需要的商品征税较低,甚至免税,而对国内能生产的商品,非生活必需品和奢侈品的进口则凭借高税率的手段限制或阻挡进口。例如墨西哥对纺织品进口征收50%关税,巴西则对外国酒类及香肠征收105%的高额关税。

我国尚处于发展中国家的工业水平,为保护国内市场和民族工业的发展,也采取高关税手段以限制和削弱外来的竞争能力。如我国在1991年关税算术平均水平为42.5%,加权平均水平为22.5%,远远高于工业发达国家,也高于其他发展中国家。例如,外国轿车进口关税高达200%,家用电器100%,化纤纺织品40%,钢材28%。

一旦复关后,我国关税将作出大幅度减让,接近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但对个别的幼稚工业、新兴工业产品将继续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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