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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折旧

书籍:国际惯例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11 01:05:46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复旦大学出版社《国际惯例词典》第266页(1046字)

固定资产折旧是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通过逐渐损耗(包括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而转移的那部分价值。

本会计期的折旧,应直接或间接计入收益。

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时,要考虑如下几个因素:(1)固定资产原始成本;(2)预计使用年限;(3)残值。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很多,一般有两种。

1.一般折旧法。

(1)直接法或称使用年限法——是在固定资产的有效年限内,每年计提相同折旧额的方法。计算公式为:

(2)工作量法——对于某些价值大、又不经常使用的大型专用设备以及运输设备等,按其工作时间或行驶里程计算折旧。

公式为。

2.加速折旧法。

加速折旧法是在固定资产整个使用期间最初几年计提折旧较多、最后几年计提折旧较少的方法。一般有三种。

(1)年数总和法——是将固定资产原始成本减去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这个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为使用年限的总和,公式为:

(2)双倍余额递减法——即用直线法折旧率的双倍去乘以固定资产每年的期初账面价值的方法。

该法多用于新购置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企业为了推迟所得税的交纳,往往采用这一方法。公式为:

每年折旧额=期初账面价值×直线折旧率的两倍

根据税法规定计提的累计折旧,不能超过原始成本扣减预计残值的净额,故最后一年的折旧额为应计提折旧总额减去已计提累计折旧额。

(3)定率递减法——即每年的折旧额是根据期初固定资产净值乘以一个预先确定的固定折旧率来计算,由于逐年净值减少,按固定折旧率计算的折旧额也随之逐年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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