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食典标准承认遵守规则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23页(322字)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食典标准承认程序准则》第4条规定,每个国家的法律和行政程序中都包括必须理解和遵守的规定。通常我们要分步骤获取相关法律文件和(或)就如何遵守这些法律,咨询专业人员。食品法典汇集食典标准与相应的国家法律之间实质性的相似之处和不同之处。食典标准通常不涉及人体、植物或动物健康或商标等一般性问题。标签上要求使用的语言是由国家法律来规定的,进口许可证和其他行政程序也是如此。第5条规定,各国政府的答复应明确指出食典标准的哪些规定与有关国家规定相同、相似或不同。应避免泛泛地指出要遵守国家法律,应同时详细地指出哪些国家规定需要引起注意。在国家法律有不同形式或不同规定时,还应加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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