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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准产业分类

书籍:国际惯例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11 01:09:52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复旦大学出版社《国际惯例词典》第303页(1125字)

产业分类是指对构成国民经济的各类不同性质的生产、经营活动,按一定的标准进行分解和组合,划分为不同层次的产业部门。

产业分类是研究国民经济结构的前提,是进行国民经济统计分析的基础。产业分类统计提供的有关劳动就业、生产经营成果、收入分配、投资、消费等各方面的数据,是研究产业经济活动、产业部门之间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的关系,从而提供国民经济宏观管理、控制决策的重要依据。

由于各国地理、历史条件的差别以及经济发达程度、经济组织状况的不同,对产业分类的实际划分也不尽相同。因此,联合国于1948年第一次公布了《所有经济活动的国际标准产业分类》(简称为ISIC),并于1958年、1968年、1989年进行了三次修订。

在ISIC中,联合国统计委员会既考虑了各国的实际需要和可能,又强调了各国统计资料的可比性,并要求所有国家在产业分类中(包括各分类层次的类目)都采用相同的原则和定义。

1.ISIC的分类原则和标准。

ISIC认为,产业活动既包括物质产品的生产活动,也包括提供人们所需服务的劳务活动。凡是能够在市场上通过交换取得收入的经济活动,都应纳入产业分类范围。ISIC共分四个层次即门类、大类、中类和小类。ISIC在确定小类时,主要考虑分类基本单位经济活动形式上的区别,对小类的定义是:列入某一小类的基层单位或同类单位,其大部分产品和劳务要具有该小类的活动性质。划入该小类的全部基层单位所生产、提供的该小类性质的商品、劳务应占全社会该小类性质的商品、劳务生产的大部分。ISIC对中类和大类的划分标准是基层经济单位活动的特性,包括:所生产产品和劳务的性质;产品和劳务的主要用途;生产过程、生产技术及生产的组织形式。

2.ISIC的门类划分及其内部层次。为满足世界各国对统计分类数据的需要,同时又使世界各国能在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制订产业分类和对分类进行扩展时,不变动其基本分类构架,ISIC采用十进位制代码划分分类层次并空出部分代码。门类为一位数码,大类为二位数码,中类为三位数码,小类为四位数码。

联合国统计委员会1989年在ISIC的第三次修改方案中所列出的国际标准产业分类目录,将全部国民经济活动分为17个主要门类,并进一步划分为60个大类、173个中类和306个小类。

其17个门类如表4-10-1。

表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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