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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资格

书籍:国际惯例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11 01:22:01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复旦大学出版社《国际惯例词典》第413页(683字)

自本世纪30年代获得认可,发展很快。

在美国博士后虽然还不是国家教育体系中的一个正式阶段,也还不是比博士学位更高的学位,但事实上是培养高级科研人员的一个更高层次,有发展成为更高一级学位的趋势。

美国博士后资格的定义是指一个已经完成博士学位的学习,并取得了博士学位,然后在一定的科研机构从事1~2年深入的研究工作,使他们成为最出色的科研人才和大学教授。

按照专业水平不同,博士后人员分为两类:取得博士学位5年以下者为一般博士后研究人员;取得博士学位5年以上者为高级博士后研究人员。

其中获得博士学位后直接进入博士后研究人员所占比例日益增大,约占1/3强。

按照学科分类,博士后研究分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大类。据统计,全美90%以上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是从事自然科学研究。

博士后资格有5个特点:(1)博士后人员主要进行独立的科学研究,有时有一位高级导师指导;(2)博士后研究是暂时的职位,不属所在大学的编内人员;(3)博士后人员主要集中于少数着名大学;(4)博士后人员流动性强,可以随时更换研究单位和研究方向;(5)博士后人员从政府或某一组织机构领取研究津贴。

由于博士后研究有利于培养人才,能出科研成果,受到美国联邦政府和基金会的大力资助。

80年代,每年人数保持在16000人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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