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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培训

书籍:国际惯例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11 01:22:31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复旦大学出版社《国际惯例词典》第417页(829字)

教师的在职进修与提高。

由于发达国家社会经济的发展及其引起的新知识的激增,导致职前教育远不能满足在师范学校毕业后数十年的需要;由于发展中国家普及教育引起的对教师的大量需求,使未达到学历和未受过师范教育的人担任教师,教师的在职进修与提高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问题。为此,各国采取了下列措施:(1)教育行政部门把教师在职进修当作一项重要工作,加强领导,制定政策,拨付经费。如法国1985-1990教师继续教育计划就提出:每年保证75%的小学教师得到1周的培训;全体教师要接受有关微电脑的基础知识及使用微电脑作为教学手段的培训,为此拨款20亿法郎实施“10万台微电脑”计划等。

英国规定中小学教师每任教5年可脱产进修一个学期;如获准脱产和半脱产进修,可全薪参加学习;同时把在职进修与晋级、加薪结合起来。

日本文部省规定新参加工作的教师必须用10天的时间进行一般的教育研修,再用10天时间进行“教学进修”。(2)建立教师在职培训机构。前苏联建立了以教师进修学院、教学法研究室以及高等院校的夜大学和函授部等为主干的广泛的教师进修机构网,英国也建立了由大学、高等教育学院、多科技术学院、开放大学、教师中心等构成的教师进修网。日本则在所有的都、道、府、县设置了由国库补助的教育中心,澳大利亚的许多州专门为新任教师特设了小型培训课,为初进单位1年之内的新教师开设历时10个星期的课程。

(3)开展多种形式的进修培训。英国的在职进修形式灵活多样,主要有课程学习、课程编制、学科会议、专业讲座、研讨会、示范观摩课、展览活动、参观活动等。英国的开放大学也吸引了不少教师,1971年的注册学员中有40%是中、小学教师。日本教师的进修有新录用教师的进修、有教职经验者的进修以及到国外进修等形式,仅1959-1979年就派出3500人考察北美、南美、欧洲、东南亚和非洲等国,初高中英语教师则有为期2个月以上的体验和理解英语国家社会文化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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