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国际惯例词典

货物管理

书籍:国际惯例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11 01:28:44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复旦大学出版社《国际惯例词典》第460页(1340字)

班轮运输中,承运人对货物在从装上船时起至卸下船时止这一段期间内负责照管的行为。

承运人的“货物管理”责任包括六个阶段,即装货、处理、积载、运送、保管照料和卸货。在此六个阶段中,承运人必须做到“适当而谨慎”。

1.装货。

按国际惯例,货物从起吊时起,承运人即开始对货物负责,也就是托运人对货物的责任终止。

除港口另有规定外,从该时起,承运人受到提单的约束。承运人应做到适当而谨慎地装货,即:要按货物特性装货(如用相适应的装货工具,对危险货物应采取一切安全措施等);装货设备如吊杆、起货机、吊货吊具必须安全可靠;作业场所应适宜于装卸工人和其他人员安全操作;装货时,船方必须注意不要超载,超载是不适航的。

2.处理。货物在装舱前和装入舱内以后,承运人应根据货物的具体情况适当而谨慎地进行处理,如果处理不当致使货损,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例如,对笨重货物因捆绑不牢,在运输途中遭遇大风大浪造成碰损或其他损害,即使提出海事声明也不能免除此项责任。除非承运人能证明对该货的捆绑符合航海的要求,而货损事故确系由于大风大浪所造成,才能免除责任。对装运不同的货物,货舱应事先进行不同的处理。

3.积载。

承运人为了把货物安全地运到目的港交与收货人,必须适当而谨慎地在货舱内堆放货物。堆放不当或不谨慎,有时会直接影响船舶航行的安全。所以正确的堆放也是保证船的适航的条件之一。

如果堆放不当或不谨慎,致使货物本身受到损害,或损及其他货物,承运人也不能免除赔偿责任。

4.运送。适当而谨慎地运送,是指承运人对所承运的货物有尽快地、直接地和安全地运送到目的港的义务。如果船舶在航行中发生了海损事故,承运人或船长、船员或其代理人应当采取合理而有效的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货物的损失。假如所采取的措施未能针对所遭遇的事故,或者应为而不为,不应为而为,致使货物遭到不应有损失,承运人应负责赔偿。

5.保管和照料。承运人对承运的货物,适当而谨慎地加以保管和照料,以防止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如航方必须适时合理使用通风设备。如该通风的不通风,不该通风的进行通风,造成货损属承运人在保管和照料货物上不适当和不谨慎引起的,应负赔偿责任。

承运人还应防止偷窃。如发现大量货物被偷窃情况,通常情况下,显然是承运人缺乏应有的保管和照料,应负赔偿责任。

6.卸货。

按“海牙规则”规定,承运人的责任期间自货物装上船时起,至卸下船时止。

因此货物卸离船舶,是划分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责任的界限。货物由舱内吊到码头或驳船上,承运人的责任即告终止。

但是按照某些国家和地区的港口习惯和规定,承运人的责任须扩展到有关港口的仓库交货时为止,即从卸货后到仓库交货这段时间的风险也由承运人负担。“1978年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则明确规定,承运人对货物的责任期间,包括货物在“装卸港、运输途中和卸货港在承运人掌管下的期间”。

上一篇:海损 下一篇:国际惯例词典目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