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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

书籍:国际惯例词典 更新时间:2018-10-01 05:09:16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复旦大学出版社《国际惯例词典》第24页(1077字)

一个主权国家的官方机构发给本国公民和外国公民出入或通过本国国境的许可证明。

它与护照同时使用。申请出国者取得护照,只是意味着已经获得本国政府的批准,还不能立即启程前往目的地国家。根据国际惯例,一国公民前往另一国家,必须到前往国驻申请人所在国的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办理该国家的入境签证。中途需要转乘飞机或者火车的,还必须办理途经国家的过境签证。

所以,只有护照而没有签证,除有特殊规定或协议以外,一般是不能离开本国国境,前往他国的。

签证有不同的种类,其划分方法主要有:(1)将签证分为外交签证、公务签证和普通签证三种,即持有外交护照的发给外交签证,持有公务护照的发给公务签证,持有普通护照的发给普通签证,此外还有礼遇签证。(2)将签证分为出境、入境、出入境、入出境和过境等种类。(3)将签证分为移民签证、探亲签证、留学签证、工作签证和旅游观光签证等。

目前,我国签证种类主要有外交签证、公务签证、普通签证和礼遇签证4种,它们都是发给申请入境的外国人的。

不同种类的签证,有不同的期限,在这一期限内使用,就意味着签证有效。

签证的有效期一般有两层意思:一是表明签证本身的使用期限,即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入出境或过境;二是表明准许持证人入境后停留的时间。签证有效期一般分为1个月或3个月,最长的一般为半年或1年以上,如就业和留学签证等。

最短的为3天或者7天,如过境签证。此外,签证还规定有效次数,分1次、2次或多次有效,即指在指定时间内允许1次、2次或不限次数的出入其国境。例如,澳大利亚、印度的旅行签证分别在3个月和6个月内允许多次入出境。

公民前往另一个国家的入境签证,必须到前往国驻所在国的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办理。一般说来,签证只要在护照和其他有效替代证件上盖印签注即可。如前往未建交国,则用另纸签证,但须与护照同时使用,方能发生效力。

近年来,随着国际关系和旅游事业的不断发展,为了便利各国公民之间的友好往来,许多国家的签证制度越来越趋于简化,不仅本国公民出入境无须办理签证,就是某些对方国家的公民入出境,也不必办理签证。许多国家之间订立了互免签证协议,欧洲联盟国家的公民持有身份证明就可以自由来往于各国之间,无须护照和签证。目前,我国除因公务前往某些国家可以免办签证外,因私事出国的,无论前往哪一个国家都必须办理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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