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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

书籍:国际惯例词典 更新时间:2018-10-01 07:13:19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复旦大学出版社《国际惯例词典》第282页(1024字)

资产评估是指在资产发生交易、拍卖、转让或企业兼并、出售、联营、清算、合资经营、合作经营、股份经营等引起所有权、产权变动之前,由资产评估机构按一定的程序、原则和方法对资产价值的审查、估算、评价和鉴定活动。

资产评估机构一般是独立于交易双方的第三者,包括综合性评估机构、专业性评估机构、兼营或附营资产评估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管理咨询公司。资产评估的具体对象是被评估的资产及其预期效益,包括土地、建筑物、设备、材料、产成品、投资环境、商誉、专利权、商标权、场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等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

资产评估的目的是为双方提供公平交易的底价。因此,双方都有组织资产评估的权利。

资产交易双方独立地对资产进行评估,可以分别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估,经产权所有者确认后的评估价格作为双方成交的价格底数。

资产评估的主要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政策和有关实际资料,包括被评估单位的财务资料、国家有关的价格政策和价格资料以及经济法规、财务会计制度等。

资产评估机构在接受委托以后应制定评估实施计划,收集资料,包括国家有关法规、条例、政策文件,有关财务统计报表、财产账目、卡片等;设计印刷评估工作的表格,除了评估单位工作人员外,被评估单位还应配备必要的协助评估工作的人员;受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在被评估的资产占有单位进行财产清理、查阅账表、债权债务清查的基础上,核实资产账实是否相符,经营成果是否真实,财务收支是否合理合法,据以作出鉴定。对被评估单位的资产进行评定估算首先要对所确定的资产逐项评估其价值,然后通过对市场供求发展趋势的调查分析,预测企业一定时期的经济收益。

根据计算出来的企业资金利润率,评估综合资产的价值。评估结束后,资产评估机构要向委托评估的单位提交资产评估结果报告书。

资产评估的报酬,应以评估工作花费的劳动量为依据,而不能和评估资产的价值大小挂钩。

资产评估结果经认定机构审核验证之后,如认为正确无误,可正式给予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尽快地通知被评估单位。

被评估单位接到通知后,以此为依据进行账务处理和各种产权交易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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