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情说

书籍:中国学生教育管理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0-01 11:17:16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中国学生教育管理大辞典》第34页(404字)

认为获得最快乐的情感是人生目的,以人的情感作为判断是非善恶标准的教育主张。

英国道德哲学家舍夫茨别利首先提出这一思想。他认为情感是人的行为动力,道德基础不在理智而在情感,道德评价的标准不是人的行为而是人的情感取向。一个人对自己,对公众社会具有正当而完整的情感就是正义和德行,而对它的欠缺或具有相反性质的情感就是堕落和罪恶。

这之后赫起逊认为道德的善或恶是某种感情,或这种感情的行为结果。英国哲学家大卫·休谟和亚当·斯密提出了同情说。大卫·休谟认为,感情是道德的主要因素,道德行为基于苦与乐的感情而产生。

苦与乐的感情是行为的动机,也是判断善恶的标准。人们以自己的快乐与痛苦的经验为基础与别人的行为相对照,从而以同情为依据评价别人和行为。亚当·斯密反对道德来源于神或理性的观点。认为道德起源于人的一种本能的原始的感情,即同情感,把一般人的普遍同情作为评判道德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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