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观性原则

书籍:中国学生教育管理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0-01 12:32:31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中国学生教育管理大辞典》第96页(788字)

教学原则之一。

在教学中为学生提供充分的感知和具体的知识,使概念的形成过程有事实、实物和形象为基础。

由于学生对教材的理解总是建立在对事物感知的基础上,学生特别是青少年缺乏直接经验,在学习知识的过程中易犯抽象、空洞、形式主义的毛病。又因青少年的心理特点,是沿着由具体形象思维占优势向抽象逻辑思维占优势的趋势发展、教学更适应和促进这个过程。

基于此,教学富于直观性、有助于解决名词术语脱离事物、抽象概念脱离具体形象、理解脱离感知等矛盾。

鲜明生动的形象,容易吸引学生的注意,激发学习兴趣和热情,促进知识的理解和巩固,有助于发展他们的观察能力、形象思维能力,以及培养辩证唯物主义观点。

教师要按照当前的教学任务、教材特点和学生的具体情况运用多种直观材料,包括:提供真实的事物本身,运用经过精心设计、改造和典型化的模似物、代替物和象征物,例如标本、模型、图片、图画、图表等;在特定条件下由教师用形象化的口头语言描绘,或用比喻及其他方式唤起和改造学生已有的表象,等等。

直观本身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是为了形成学生的生动表象并借以形成概念,促进抽象思维的发展。

教师采用直观教学的原则,要跟运用语言讲解和启发思考结合起来。

贯彻直观原则、要求教师充分利用直观材料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并引导他们对直观材料进行比较、分析、综合、抽象、概括等思维活动,掌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由于广播、幻灯、电影、录音、录像、电视、电子计算机、程序教学机、视盘等电教媒体在教学中的应用,使直观对象本身和人的感官本身的局限有了重大突破、这为直观教学原则的发展开辟了新的广阔的前景。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