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学制沿革

书籍:中国学生教育管理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0-01 12:34:30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中国学生教育管理大辞典》第97页(773字)

19世纪以前英国教育完全控制在教会手中,学校主要有培养贵族、僧侣的文法中学和公共团体、私人捐资兴办的公学。

直到1833年,国家才开始关心教育。1839年政府成立了枢密院教育委员会,以加强国家对教育的监督和管理。

1870年英国议会通过了《福斯特法案》这是英国教育史上第一个重要法案,其中心内容是以地方税款兴办公立初等学校,同时对宗教和慈善团体办理的初等教育制度……进行调整的完善,从而奠定了整个国民教育制度的基础,使得入学儿童大增。为了使小学毕业生能接受高一级的教育,1894年成立了皇家中等教育委员会来研究中等教育问题,次年提出的报告主要建议设立中等教育学校,成立中等教育行政管理机构。1902年《巴尔福法案》公布,目的也是建立中等教育制度,规定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统一由郡议会和市议会管理。但是两级教育并未衔接好,公立学校、教会学校依然并存,很多儿童没有受完义务教育就早已离校。1924年工党执政,提出“人人受中等教育”的主张,1926年哈多提出报告,要求所有11-14岁的儿童都应接受中等教育,规定中学分3类学校,即文法中学、现代中学、初级技术学校或商业学校,这次改革使接受中等教育的儿童显着增加。1944年,政府再次进行教育改革,颁布了《巴特勒法案》重点是废除旧学制,建立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分文法中学、技术中学和现代中学,学生依据3A分别进入3种不同的学校,将教会学校纳入国家教育体制等,从而确定了战后的公共教育体系,但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双轨制并未消除,公学尚未纳入国家教育体系。1945年后学制方有如下变动:(1)综合中学的建立和迅速发展;(2)改高级技术学院为大学,实行高等教育双重制,创建开放大学;(3)改革师范教育,将师范学院和多科技术学院和其他高等学校合并,使之成为高等教育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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