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规法

书籍:中国学生教育管理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0-01 12:37:52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中国学生教育管理大辞典》第104页(319字)

一种与规——例法程序相反的教学或学习方法。

遵循从特殊到一般的规则。实际上与布鲁纳的课堂教学原则一致。他认为学生的学习应该是归纳式的,先接触具体的实例和细节,通过分析和比较找出它们共同的一般的特点或规律,加以概括、总结达到更高的层次。

这种方法有利于激发智慧潜力、培养内在动机、学会发现的技巧,有助于知识的记忆和保持。

但由于整个学习过程中教师很少进行指导,学生容易长时间白做功。从学习的经济性原则出发,此法的采用一定要针对某些课程并且要求教师在适当的时刻给予正确的引导,这样才会增强这种方法的教学效果。一般而言,对于低年龄儿童使用这种方法更有利于培养他们具备从事以后独立学习所必须的认知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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