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力性原则

书籍:中国学生教育管理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0-01 13:55:24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中国学生教育管理大辞典》第174页(550字)

又称可接受性原则。

教学原则之一。要求教学的具体任务,教学内容、方法和组织形式要符合一定年龄阶段的身心发展水平和知识水平,同时又鼓励学生,通过一定的努力,不断提高知识水平和能力。贯彻量力性原则的中心问题是真正从学生发展的实际可能性出发,充分发挥教学和教师的主导作用,最积极地促进学生知识的增长和学习能力的发展。现代教学论认为,客观上对学生不断提出新的要求与学生现有知识和智力水平之间的矛盾、是教学中一对主要的矛盾。要正确处理好这两者的关系,才能不断满足学生日益增长的求知欲,有利于学生知识的学习和能力的发展,同时促进教学水平不断提高。在教学中贯彻量力性原则,主要的是正确认识学生和科学地估计他们的知识和智力水平。传统教学往往对此缺乏正确的判断,对学生的接受能力估计偏低。尤其对低年级儿童抽象思维能力发展的可能性估计不足。因此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等的设计就偏于消极地适应学生现有水平,而在实际上阻滞了教学的要求和学生水平的不断提高。教学固然要适合学生的知识和智力水平,而学生的知识和智力本身的发展又取决于合理的教学结构。

一方面教学要受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限制,另一方面教学在促进儿童身心发展中起着主导作用。所以在贯彻量力性原则时要综合各方面因素,要统筹考虑。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