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学
书籍:中国学生教育管理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0-01 14:52:14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中国学生教育管理大辞典》第235页(209字)
我国古代研习法律的高等专科学校。
晋朝开始设置律学博士,教授当朝所订律法。后秦,姚兴在长安设律学,召各郡县散吏入学,成绩优良者,得选任郡县狱吏。
唐代律学隶属国子监,一般设博士3人,学生50人。
“律”的主要内容为: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门颂、诈伪、杂律、捕亡、断狱等12项。
宋依唐制,设律学博士,掌授法律。宋神宗于熙宁六年(1073)诏设律学于国子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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