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试

书籍:中国学生教育管理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0-01 15:06:30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中国学生教育管理大辞典》第253页(469字)

中国科举制度中由皇帝或其派员在殿廷进行的一级考试。

亦称廷试。唐载初元年(公元689年),武则天在洛城殿策问诸举人,开殿试之先,此仅为皇帝主持的省试。宋开宝六年(公元973年)翰林学士李知贡举,取中十一人,人言其中有弊,后帝乃令籍取下第者一百九十五人连同录取者一并台至讲武殿,各赐纸札,别试赋,命殿中待御史李莹为考官,得进士二十六人,五经四人,开元礼七人等,总计一百二十七人,皆赐及第,又赐钱二十万能以张宴会,自此殿试遂成常期制度。殿试之后的进士名第,在宋太宗时首用三甲发榜。

明、清定制为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一甲第一名称“状元”,如果乡试、会试、殿试均考取第一名(解元、会元、状元),俗称“连中三元”。

一甲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合称三鼎甲。

殿试在会试之后,于四月廿一日举行。

清初在天安门,后改在保和殿。凡贡士均参加殿试,试后根据成绩重行排列名次,并无黜落。殿试只考策问,策问答卷的起收以及中间的书写均有一定格式及字数限制,并且强调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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