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守则》
书籍:中国学生教育管理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0-01 15:12:41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中国学生教育管理大辞典》第261页(359字)
1955年5月由教育部公布。
《守则》共18条,要求中学生:努力学习,做到身体好、功课好、品行好,准备为祖国为人民服务。尊敬国旗,热爱祖国和人民领袖。遵守学校规则,听从校长、教师的教导。
按时到校,按时上课。
不迟到、不早退,不随便缺课,每天到校要带齐上课用的书籍用品。上课时要坐端正,专心听讲,回答教师提问时要起立。
向教师发问时先举手。各科作业都应由自己按时完成。
尊敬校长、教师。对同学要真诚友爱、互相团结。敬爱父母、爱护兄弟姐妹。尊敬长辈。
尊敬老人、爱护小孩,关怀病人,对人要诚恳、谦虚、有礼貌。不说谎,不骂人、不打架。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
不私自拿别人的东西。
不做对自己、对别人有害的事情。积极锻炼身体,保持清洁卫生。
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财物。爱护班级和学校的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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