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津贴

书籍:中国学生教育管理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0-01 15:26:40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中国学生教育管理大辞典》第282页(375字)

发给担任普通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公办教师的辅助劳动报酬。

这是为鼓励教师做好班主任工作,提高教育质量,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和“多劳多得”的原则,经国务院批准设置的,发给履行《关于班主任工作的要求》和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的教师津贴。根据教育部于1979年11月27日颁发的《关于普通中学和小学班主任津贴试行办法(草案)》,班主任津贴的标准是:中学每班学生人数在35人以下者发5元,36人至50人发6元,50人以上发7元;小学每班人数在35人以下发4元,36人至50人发5元,51人以上发6元。

每班人数在20人以下的可酌情减发。从班主任任命之日起,按月发给,免去班主任职务,应从不担任班主任的下月起停发。此项费用从学校经费项的“补助工资”目内列支。有些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也参照此办法发给班主任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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