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化教初方案

书籍:中国学生教育管理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0-01 17:01:04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中国学生教育管理大辞典》第367页(407字)

简称IEP。

1975年美国《全部残疾儿童教育法令》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据此项条款规定:对于每一被鉴定为残疾儿童的学生、皆应由包括地方教育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代表、班级教师及学生家长或临扩人组成的专门小组共同为该儿童制定一份书面教育计划。计划内容包括:(1)该生教育成就的现实水平;(2)该生应达到的短期阶段性目标及年度目标;(3)为该生提供的特定服务设施及该生可参与普通教育计划的程度说明;(4)实施上述教育计划的起止日期;(5)在不超过一年的时间内以适当客观的目标衡量标准和评估手段及程序,评价短期目标实现的程度;(6)计划制定者名单及家长或监护人签字等。

计划的基本格式为:①儿童的基本材料如姓名、年龄、性别、出生时间和现就学学校、任课教师等;②对儿童的诊断及评估结果;③目前学业等方面状况;④年度及短期目标。IEP实对每一残疾儿童提供的教育总体构及具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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