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中国学生教育管理大辞典》第410页(212字)
以班级授课制为主是聋校教学活动的基本形式。
编班时,要按学生听力状况来分即重听班和聋班,再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已有知识水平,进行适当的调整。班级人数一般限制在12-15人(国际上规定为8人)。
我国某些地区有的班人数高于或低于规定。除班级教学形式之外,作为辅助教学的形式还有个别教学和现场教学等形式。
个别教学,为聋人提供个别化帮助;现场教学,增进聋儿感知、学习的情境性和直观性。